一、依據本局110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推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鼓勵教師研發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之教材,豐富領域教學內容,創造多元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果,爰辦理旨揭甄選活動。
三、本案相關訊息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收件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
(三)參加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教師(採個人或組隊方式參加均可,每組最多三名,不限同一所學校教師,含協同教學之教育人員、代理教師、兼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
(四)獲獎者須於頒獎當天出席受獎及進行發表(每件得獎教案,至少需1人出席)。
四、本案收件方式、教案參考格式等相關事宜,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局特殊教育科傅教師思維(07-7995678分機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