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學校環境教育指定人員認證申請定點 諮詢及收件研習」
一、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8條規定略以,學校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並應自該法施行之日起5年內,依規定取得認證。爰學校若有前開人員異動之情形,亦請派員送件取得認證,先予敘明。
二、本次定點諮詢及收件研習相關訊息如下(詳如附件實施計畫):
(一)時間:114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1時10分至4時。
(二)地點:高雄市鳥松區鳥松國民小學(高雄市鳥松區文前路32號)。
(三)參加對象: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24小時研習證書,惟尚未送件申請認證之學校人員;或有送件需求之學校人員。
(四)報名方式:請於研習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網址:https://www6.inservice.edu.tw/)報名,研習代碼「5220354」。
(五)流程:
1、認證及展延說明會:是日下午1時10分至2時10分(若當日無法送件,亦可參加說明會瞭解資料準備方式)。
2、教育部已開放線上方式申請,研習當天申請人員可攜帶申請文件紙本或電子檔,惟以電子檔送件人員請自行備妥呈現之平板或筆電供現場檢視;紙本送件資料經當日諮詢確認無問題後即可當場送件,並由鳥松國
小協助統一寄出。
(六)送審資料:詳細說明請至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環教認證專區」(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gs2/ee/authstudy1.aspx)查詢,並下載最新之申請表格。
(七)現場提供電腦設備及相關文具供修改,俾利參加人員當
場送件、審件及完成寄件。
三、另本局前以114年9月9日高市教資字第11436989400號函知本市尚未取得環境教育指定人員學校名單(如附件),務請名單內學校派員出席並於本(114)年底前取得認證人員證書。
四、本局同意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課務派代),所需經費由學校用人費用項下支應。
五、為嘉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人員,本局同意核
予取得證書人員嘉獎乙次(104年1月21日高市教資字第10430334000號函計達)。
六、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與鳥松國小輔導處陳主任(電話7321780分機50)或本局承辦人吳先生聯繫。
七、檢附實施計畫、鳥松國小停車資訊及尚未取得認證學校名單各1份。
附件
2025/09/22 ~ 202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