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113學年度高雄市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身心障礙教育類分團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於112年6月21日修正發布之「特殊教育法」及112年12月20日修正發布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提升現場教師對於訂定特殊教育需求學生IEP 所需之專業知能,並提升普教教師對特殊教育需求學生IEP的認知與理解,以保障學生學習權益,落實融合教育之適性課程調整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之精神。
三、參加對象:本市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師及校內相關人員。
四、研習時間:114年3月21日(星期五)已辦理完竣,餘三場時間為114年4月19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114年5月3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及114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下午4時30分。
五、研習地點:高雄市立仁武特殊教育學校二樓會議室(114年4月19日)、高雄市苓雅區五權國民小學(114年5月3日)及高雄市鼓山區中山國民小學(114年5月14日)。
六、報名方式: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index.php/→點選下方研習報名→開啟查詢→選擇高雄市→本項活動報名登錄) 。
八、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請確認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之E-mail信箱是否正確,以便寄發研習相關訊息。
(二)研習場地停車位有限,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於校外停車。
(三)聯絡方式:高雄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聯絡電話:2624900轉63趙老師),電子信箱:375352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