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月6日臺教學(六)字第1132806045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發揮創意與教學專業知能,甄集優良課程教案,及發掘具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熱忱及專業的國民中小學教師,爰辦理旨揭教案甄選,以推動及落實國民
中小學教育階段之全民國防教育。

三、旨揭教案甄選說明如下(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一)甄選對象:本市所屬公、私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現職教師,含協同教學之教育人員、代理教師、兼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
(二)收件方式:請各校於114年6月27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將相關資料寄送本局評選(郵寄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校園安全事務室承辦人陳妘嫣科員

收)。
(三)評選方式:由本局召開決選會議進行評選,擇優選出教案至多3件為限,薦報至教育部。
(四)獎勵:
1、獎項:教育部預計入選22名(若未達標準,得從缺)。
2、獎勵:獲選人員
(1)頒贈入選教案教師每人教育部獎狀乙幀,並由教育部函請任職學校敘獎。
(2)每件教案覈實核予稿費最高新臺幣1萬元。
(3)推薦參加國防部「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及「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個人組予以加分。
(4)優先錄取參加本部辦理之國民中小學教師全民國防教育相關活動,如:金門或澎湖戰史遺蹟參訪、國軍營軍參訪(空軍基地、軍艦參訪、戰爭體驗館)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