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金」申請辦法係該會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說明如下,餘請參閱附件與賑災基金會網站(https://www.tf4dr.org/):

(一)就讀大專院校、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免備文)寄交該會申請。

(二)申請期限:第一(上)學期:每年9月10日起至10月10日止,第二(下)學期:每年2月10日起至3月10日止,如需申請,請填具申請表並繳交相關文件至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