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家長會會長:何俊龍先生

班級家長會任務

  1. 研討班級教育與家庭教育聯繫事項。
  2. 協助班級推展教育計畫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3.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及家長會委員會之決議事項。
  4. 推選代表出席會員代表大會。
  5. 辦理親師座談會。
  6. 其他有關教育協助事項。

會員代表大會任務

  1. 研討協助學校教育之實施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2. 討論會員代表之提案。
  3. 審議會務計畫、收支預算案及聽取決算報告。
  4. 選舉、罷免委員會委員。
  5. 其他有關校務建議事項。

家長委員會任務

  1. 研討協助學校教育之發展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2. 處理委員會經常會務及會員代表大會交辦事項。
  3. 研擬會員代表大會之提案。
  4. 處理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事項。
  5. 研擬會議計畫、收支預算案、報告會務及收支事項。
  6. 協助學校處理重大偶發事件及有關學校、教師、學生、 家長間之爭議。
  7. 協助學校辦理親職教育,充實教育知能,促進親師合作關係。
  8. 選舉、罷免會長、副會長及常務委員。 
  9. 議決顧問之遴聘。
  10. 執行現行法令所明定學生家長會之權責。
  11. 選派人員擔任法令規定之家長代表或家長會代表。
  12. 其他有關協助事項。

常務委員會任務

委員會未開會期間,除前項第八款規定職權外,由常務委員會代行其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