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
(二) 高雄市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計畫。
二、目標:
(一)提昇教師閩南語之聽、說、讀、寫能力,並協助教師通過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
(二)培育教師具備流利、正確的閩南語表達、溝通能力。
(三)充實教師閩南語教學專業知能,以協助本市各國中小順利推展閩南語教學工作。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岡山區竹圍國民小學、協辦單位:高雄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輔導小組。
五、參加對象:
(一)本市國中、國小與幼兒園教師,有意願參加閩南語認證者,合計約80名。
(二)報名錄取名額,以本市各級學校現職正式教師優先錄取,若有餘額再由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依報名先後順序遞補。
六、研習日期: 113 年5 月25 日(六)~113 年5 月26 日(日);113 年7 月1 日(一)~113 年7 月3 日(三),共5 日,合計30 小時。
七、研習地點:高雄市岡山區竹圍國民小學(高雄市岡山區大仁北路1 號)─成長樓二樓會議室。
八、研習時數及獎勵:
(一)教師參加本研習活動,請於報名前先取得所屬服務學校同意,全程參與者核給研習時數30 小時。
(二)參加者於活動期間核予公(差)假(課務自理),依參與狀況,核實發給研習時數,研習當日因適逢假日,得於二年內核實補休。
(三)若遇遇颱風天停課或其他非抗力因素停課,其補課方式另行通知。

(四)承辦本活動工作人員依「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獎勵標準補充規定」辦理敘獎。
九、課程內容:見附件一課程表。
十、報名方式:請於113 年5 月10 日(五)前,於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網址:http://inservice.edu.tw/。課程代碼:4212717。
十一、研習注意事項:
(一)為節約資源及落實環保,做好垃圾減量,參與研習教師請自備環保杯、環保餐具。
(二)研習當日請學員自備錄音筆,以方便口試模擬作業之進行。
十二、經費來源: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專案經費支應
十三、獎勵:承辦本案研習活動績優人員,依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十四、本計畫陳報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