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8日臺教綜(二)字第1132100299B號函 辦理。
二、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之「團體」、「個人」、「地方 政府」及「課程教學團隊」,教育部特訂定「教育部海洋 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以肯 定對海洋教育有卓越貢獻者,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 育業務。
三、海洋教育推手獎自113年起改為2年辦理1次(113年未辦 理),請各校據以踴躍推薦具指標性之「團體」或「個人」 參加。
四、倘學校欲於114年參獎,請依本計畫規定(如附件計畫內容),檢送推薦表及電子檔案光碟,併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 證書面資料,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 獎推薦資料」,於明(114)年5月30日(星期五)前,免備文 以掛號方式寄至本局國中教育科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