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教師您好,
一、依本室及人事系統資料初估:(實際情形以當事人提供之相關資料為準)
(一)服務年資屆滿10年: 1名
(二)服務年資屆滿20年: 11名
(三)服務年資屆滿30年: 6名
(四)服務年資屆滿40年: 無
二、茲上開系統有查詢資料之限制,暫無從確切查知教職同仁有無得併計之職前年資,為確保無疏漏無遺珠之憾,或資料錯誤之情事,故請老師們自我檢視,如有疑問或發現錯誤,於113年2月23日下班前速洽人事室。
三、檢附資深優良教師採計標準及條件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
人事室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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