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教師您好,

一、依本室及人事系統資料初估:(實際情形以當事人提供之相關資料為準)

 (一)服務年資屆滿10年: 1

 (二)服務年資屆滿20年: 11名

 (三)服務年資屆滿30年: 6名

 (四)服務年資屆滿40年: 無

二、茲上開系統有查詢資料之限制,暫無從確切查知教職同仁有無得併計之職前年資,為確保無疏漏無遺珠之憾,或資料錯誤之情事,故請老師們自我檢視,如有疑問或發現錯誤,於113年2月23日下班前速洽人事室。

三、檢附資深優良教師採計標準及條件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

 

人事室敬啟